优先到底优先给谁?签合同时划掉这俩字,可能让你白丢50万!
你有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 “如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优先解除本协议”; “乙方分红按持股比例分配,但甲方享有利润分配的优先权”; “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看到“优先”二...
“形婚”不是结婚证上的合影,而是法律红线边的走钢丝?签了协议就真没事了?
(文/陈律|执业12年|专注婚姻、身份与风险隔离实务)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的故事?
小雅和男友相恋八年,却因一方是LGBTQ+身份,家里催婚如催命,最后两人找来一位“合适”的异性朋友,三顿饭、两份身份证、一份手写《形婚协议》,就在民政局领了红本本。
婚后各住各的房、各交各的社保、连微信置顶都写着“表哥/表妹”。
他们觉得:只要不圆房、不生娃、不共财产,法律就管不到我——
错,大错,而且可能一错就错进刑事卷宗里。
“形婚”,全称“形式婚姻”,不是法律术语,而是民间对一种特殊婚姻状态的俗称: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但无共同生活意愿、无真实夫妻感情、无实质婚姻行为(如共同居住、性生活、生育抚养、财产混同等),仅为满足户籍、落户、购房、留学、避税、应付家庭压力等外部目的而建立的婚姻外壳。
它像一件定制西装——合身,但里面没穿衬衫;像一张高铁车票——实名、有效、能进站,可乘客压根没上车。
但问题来了:西装可以退,车票可以改签,而结婚证——一旦盖上钢印,法律就默认你穿上了整套婚姻制度的制服。
你以为签了《形婚协议》就高枕无忧?
不好意思——这份协议,在法官眼里,大概率是张“废纸”。
为什么?因为它的核心条款(互不干涉私生活”“不发生性关系”“离婚时不分割任何财产”)直接抵触《民法典》关于婚姻本质的强制性规定:
✅ 婚姻必须以“自愿”为前提;
✅ 必须以“共同生活”为基本形态;
✅ 更不得以协议排除法定权利义务(比如扶养义务、继承权、家暴防治权)。
更危险的是——形婚极易滑向“虚假婚姻登记”或“骗取国家利益”的灰色地带。
为绕开限购政策假结婚买房,后又假离婚分房;为帮外籍伴侣快速落户而形婚,却未如实申报真实意图……这些操作,轻则婚姻被撤销,重则涉嫌《刑法》第280条“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罪”或“滥用职权罪”(若涉公职人员配合造假)。
2022年,李某(女)与王某(男)签订《形婚合作备忘录》,约定:
两人凭此协议顺利在京购房(女方为京籍,男方为购房资格方)。
但一年后,王某突发重病住院,医保报销受阻(因配偶未尽扶养义务被社保中心质疑婚姻真实性);李某拒绝垫付医疗费,王某遂起诉要求其履行夫妻扶养义务,并主张15万元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给付。
法院判决:
① 《备忘录》中排除法定扶养义务的条款无效;
② 李某需承担王某住院期间合理医疗费用的50%;
③ 15万元“配合费”因违背公序良俗,全额返还;
④特别指出:“婚姻登记非交易契约,公民不得将身份关系工具化。”
——判决书第7页那句加粗黑体,我抄在了自己笔记本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注:“互相忠实”不限于性忠贞,更包括婚姻意思真实、生活实质参与、责任切实承担)
▸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这意味着:登记时“形式合规”不等于“实质合法”,事后查实系虚假意思表示,民政部门可依申请或依职权撤销登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即:别只想着打离婚官司——形婚本身,可能连“婚姻关系成立”这一步都站不住脚。)
做婚姻律师这些年,我见过太多“形婚者”抱着侥幸走进民政局——
有人以为“反正不睡一张床,法律管不着”;
有人觉得“我们签了协议,白纸黑字怕什么”;
还有人笃信“就两年,熬过去就自由了”……
我想认真告诉你三句话:
🔹第一,婚姻是身份法行为,不是合同法行为。
它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全部空间,你不能像签租房合同一样,和对方约定“本婚姻不含情感交付、不含家务分担、不含临终陪护”,法律认定的婚姻,天然附着人格信赖与社会期待。
🔹第二,“形婚协议”不是护身符,很可能是呈堂证供。
一旦发生纠纷(医疗、继承、债务、房产分割、甚至对方意外身亡),这份协议恰恰证明:你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建立真实婚姻关系——进而动摇整个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基础。
🔹第三,真正的出路,从来不在“钻空子”,而在“建通道”。
想落户?关注人才引进、积分落户新政;
想买房?研究共有产权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想应对家庭压力?试试带着心理咨询师一起开家庭会议;
想守护亲密关系?法律正在进步——同居协议、意定监护、遗嘱信托、个人财产公证……这些真实、合法、有温度的工具,比一张红本本更有力量。
最后送你一句我常写在结案书末尾的话:
“法律不惩罚真心,但一定追问真实。
你值得一段不必伪装的关系,
也配拥有一份无需设防的人生。”
——陈律|于周二凌晨一点十七分,关掉电脑前
(本文系原创首发,转载请联系授权|案例已作脱敏处理,细节源于真实办案记录)
——一位婚姻家事律师的深夜手记,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形婚”不是结婚证上的合影,而是法律红线边的走钢丝?签了协议就真没事了? (文/陈律|执业12年|专注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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