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劳动争议一线跑了18年的律师,掰开揉碎讲给你听
“工会不是‘发福利的后勤科’,那它到底是干啥的?——打工人常问却总被答偏的5个真相” 别再误会了!总工会不是“单位发月饼的部门”,而是你劳动合同背面那页没翻开的“安全阀” 很多人一听到“总工会...
过年,是中国人心里最软的一块地方:灶王爷要上天言好事,门神爷得贴正不歪斜,压岁钱要装进红纸包里、不能带褶儿,连微信红包都得凑个吉利数——88、66、168,可就在团圆饭蒸腾着热气、孩子攥着烟花等零点那声“嘭”的时候,有人手机突然一震,一条短信弹出来:“您尾号XXXX信用卡已逾期57天,将影响征信并启动司法程序。”
更扎心的是,凌晨一点,一个陌生号码打来,对方声音不急不缓:“王姐,大年初二了,本金加罚息现在结清,我们马上撤诉——否则初四法院就寄传票。”
这哪是催债?这是在年夜饭的汤碗里撒盐。

可问题来了:法律真允许债主在春节假期“精准卡点”打电话、发信息、甚至上门施压吗?
答案很明确——不是不行,但有铁打的边界;不是不能催,但越界即违法。
🔍以案说法|真实判例还原“年关催收”的翻车现场
去年腊月廿三(小年),杭州某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连续3天在早7:15(老人晨练时间)、晚9:40(孩子写作业时段)、除夕下午2:11(全家包饺子时)拨打借款人李某手机,并向其父母、单位HR发送含“恶意逃债”字样的短信,李某不堪其扰,录音、截图、公证全程留证后起诉。
法院最终认定:
✅ 催收行为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关于“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的规定;
✅ 连续在非工作时间高频致电,构成《民法典》第1032条所禁止的“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
✅ 向亲属及单位发送贬损性信息,侵犯李某名誉权。
判决:催收公司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承担全部公证及律师费用。
——案子不大,但判得极有分量:法律不因“年关将至”就给违规催收开绿灯;相反,越是万家团圆时,越要守住人格尊严的底线。
📜法条链接|白纸黑字,就是你的护身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2号)第70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23年修订)第15条:
催收时间应限于每日8:00—20:00;法定节假日(含春节假期)原则上暂停语音外呼及上门催收,确需联系的,须经债务人明示同意。
——注意这个关键词:“明示同意”,不是你接了电话就算同意,而是必须主动说“我现在方便沟通”,且全程录音/文字确认,没这句,一切“节日催收”都是踩线。
⚖️律师手记|三句话,送给正在焦虑的你
1️⃣别怕,但别拖:逾期不是犯罪,征信影响可修复,但“失联+拒沟通”才是把小事拖成官司的加速器,大年初一接通电话,说一句“我正筹款,初七前给您明确方案”,往往比躲三个月更有力量。
2️⃣留痕,是底线动作:所有催收来电请开启通话录音(多数手机自带功能);短信、微信、邮件全部截图存档;对方若说“再不还就爆通讯录”,立刻回复:“我已录音,此行为涉嫌违法,请停止。”——这句话本身就有震慑力。
3️⃣年味,不该被债务稀释:法律保护的不仅是你的钱包,更是你守岁的灯火、孩子的笑声、母亲盛满饺子的瓷碗,真正的债权人,尊重你的节日;而真正懂法律的催收方,知道什么叫“节前尽责、节中留静、节后协商”。
——最后送你一句我常对当事人说的:
“欠钱要还,是良心;过好年,是权利,两者从不冲突——法律,从来都站在守规矩的人那边。”
(文末小贴士:如遇暴力催收、频繁骚扰、伪造法律文书等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银保监局投诉,保留证据,我们随时为你撑腰。)
撰文|陈砚律师 · 专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12年
本文为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文中案例已做脱敏处理,法条援引截至2024年2月。
——愿你今年的春联,横批是“心安”,不是“心悬”。
过年,是中国人心里最软的一块地方:灶王爷要上天言好事,门神爷得贴正不歪斜,压岁钱要装进红纸包里、不能带褶儿,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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