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刑辩律师深夜整理卷宗时的真实手记
“人被带走了,家属还在问‘他到底犯了啥事?’——逮捕不是抓人,是法律给自由设的‘高压红线’” 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时刻: 凌晨两点,手机突然震动,来电显示是老家派出所; 电话那头声音很轻:“...
“领证前突然查出乙肝?彩礼给了但对方反悔不结婚?这些‘结婚门槛’你真的踩对线了吗?”
朋友小林上个月兴冲冲来咨询我:“律师,我和女友恋爱五年,房子装修好了,婚期定了,连请柬都印了——结果去领证那天,民政局工作人员多问了一句‘双方做过婚前医学检查吗?’,她才支支吾吾说,半年前体检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直没敢告诉我……现在她妈打电话来说‘怕影响下一代’,要我们先‘冷静一段时间’。”

我听完没急着安慰,而是翻开《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轻轻念给他听:“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你看,法律从不关心你有没有乙肝,只关心你是否知情、是否自愿、是否具备缔结婚姻的法定资格。
结婚不是签收快递,不是“点确认就生效”,它是一份受国家严格规范的人身关系契约,有三道不可绕行的“硬门槛”:
✅主体合法:双方必须年满22周岁(男)、20周岁(女);
✅意思真实: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比如隐瞒重病(注意:不是所有疾病都构成“重大隐瞒”,关键看是否足以影响另一方结婚意愿且具有医学上的严重性与传染性/遗传性);
✅关系适格: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不存在重婚情形(哪怕只是摆过酒、以夫妻名义同居,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
那些朋友圈里刷屏的“闪婚攻略”“领证吉日黄历”,全都没提一句:婚前坦诚,不是道德加分项,而是法律风险防火墙。
2023年杭州某区法院判了一个很典型的案子:男方按习俗给付女方彩礼18.8万元,并共同装修婚房,登记前一周,女方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发现男方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婚前未告知”,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反诉称男方存在“隐瞒重大疾病”,主张婚姻无效。
法院怎么判的?
→ 查实男方确诊中度抑郁症已5年,规律服药、病情稳定、社会功能正常,就诊记录显示无自杀自伤史、无暴力倾向、未被评定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关键证据:男方微信聊天记录中多次提及“最近睡得不太好”“医生让我继续吃药”,女方回复“多休息”“我陪你复查”;
→ 最终判决:抑郁症本身不属《民法典》第1053条所指“重大疾病”,且女方实际早已知悉并接受,不构成法定撤销婚姻事由;彩礼因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未形成家庭共同体,酌情返还12万元。
这个案子刺破了一个普遍误解:
❌ “只要生病了,就是隐瞒重大疾病”;
✅ 正解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疾病在登记前已确诊+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范畴(如严重精神分裂症发作期、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登记时未如实告知+对方能证明该隐瞒直接导致其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法律不制造恐慌,它只校准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补充说明:
我做了十几年婚姻家事律师,见过太多人在红毯尽头哭,在离婚调解室里叹气,而回溯起点,90%的裂痕,早在领证前那场没聊透的对话里就埋下了伏笔:
→ 没问过对方家庭负债情况,婚后莫名成了网贷共债人;
→ 以为“老家宅基地有我一半”,却不知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当然分割;
→ 把“我爱你”当万能条款,却忘了法律只保护“明示的权利”和“可证的合意”。
请一定记住这三句大实话:
✨“自愿”,不是嘴上说的“我愿意”,而是行动上的知情、理解、无压迫;
✨“健康”,不是苛求完美无瑕,而是尊重彼此对重大风险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合法”,不是冷冰冰的年龄数字和亲属关系图,而是你终于学会用规则,为爱筑一道温柔而坚定的边界。
领证那天,民政局窗口递来的不只是红色结婚证——
它是一份盖着国徽的提醒:
从此刻起,你爱的人,也是你法律上的责任人;
你许下的诺言,正在民法典的注视下,逐字生效。
(本文系王律师执业手记·原创首发|拒绝模板化表达,每一处标点皆为深思后落笔)
——别让人生最重要的仪式,败给一个没看清的法律前提,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领证前突然查出乙肝?彩礼给了但对方反悔不结婚?这些‘结婚门槛’你真的踩对线了吗?” 你以为的“办个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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