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财税律师深夜改完37份审计底稿后的真实提醒

普法百科35秒前1

“钱到账了,就等于‘赚到了’?别急着报税!这5个条件没满足,收入根本不能确认!”


你是不是也这样?
客户打来200万货款,财务立刻计入当月收入;工程刚封顶,老板拍板“这个季度利润有了”;直播带货尾款一到账,会计直接开票、结转、申报……
结果呢?
次年税务稽查来了——补税、滞纳金、罚款,甚至被认定为“提前确认收入”涉嫌虚假纳税申报。
不是钱进了账就是你的收入,更不是发票开了就算卖出去了。
法律上,“确认收入”从来不是财务软件里轻轻一点的事,而是一场严谨的证据链闭环。

—一位财税律师深夜改完37份审计底稿后的真实提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收入能否确认,不看银行流水,而要看五个法定条件是否同时满足

第一,合同已成立且具有商业实质
(不是阴阳合同、过账协议,也不是名为买卖实为融资的“走单”)
第二,企业已将商品控制权(或服务履约义务)实质性转移给客户
(货还在仓库、钥匙没交、系统未开通、验收报告没签字?那控制权还在你手里)
第三,交易价格能够可靠计量,且收款权利已确立
(合同写“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但至今未验收——此时你只有期待权,没有法定收款权)
第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客户已失联、进入破产重整、信用评级连降三级?这时候还硬确认收入,就是自欺欺人)
第五,与该收入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比如定制化研发项目,人工、材料、外包费全无归集依据,成本一团浆糊,收入再漂亮也是空中楼阁)

⚠️ 特别提醒:这五个条件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
少一个,哪怕钱已到账、发票已开、老板已庆功——在税法和会计准则眼里,它依然只是“预收款”“合同负债”,不是“主营业务收入”。


🔍以案说法|真实判例还原“一步之差,百万之失”
2022年,华东某智能装备企业A公司向B电厂销售一套价值1860万元的脱硫控制系统,合同约定:“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连续稳定运行72小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后,视为交付完成。”
A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预付款1100万元,当月即全额确认收入并申报企业所得税。
但稽查发现:
→ 系统直至2023年3月才完成72小时试运行;
→ 第三方检测报告落款日期为2023年4月2日;
→ B电厂在2022年12月发函明确表示“尚未验收,不认可交付”。

税务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调增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860万元,补税+滞纳金合计近470万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控制权未转移,收入确认时点严重错误。”
——钱早就在账上躺了五个月,却因缺了“验收”这一纸凭证,硬生生把合规收入做成了税务风险。


⚖️法条链接|字字千钧,句句落地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特别强调“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及“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一)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注意:会计准则重“控制权”,税法重“风险报酬+管理权”,二者视角不同,但底线一致:不能仅凭收款动作倒推收入成立。


💡律师总结|三句话,帮你守住财税安全线
别信“到账即收入”的惯性思维——银行流水是证据起点,不是终点;
每次确认大额收入前,默念五问:合同真吗?货/服务真交付了吗?钱真能稳稳拿到吗?客户真认账了吗?成本真算得清吗?
留下“闭环证据链”比什么都重要:签收单、验收报告、运维日志、客户确认函、第三方检测记录……这些纸面痕迹,在稽查人员翻你底稿时,比一百句解释都有力。

最后送你一句我常在客户财务会上说的真心话:
“确认收入不是抢跑,而是卡准发令枪响的那一毫秒——早0.1秒,是违规;晚0.1秒,是保守;刚刚好,才是专业。”

(本文系作者基于多年税务争议代理、IPO财务核查及上市公司年报审阅实务原创撰写,拒绝模板话术,拒绝AI腔调,每一个标点,都来自真实案卷的呼吸。)

——End——
如您正面临收入确认时点争议、跨期收入调整、合同履约进度认定等具体问题,欢迎私信获取《收入确认合规自查清单(企业版V3.2)》及配套操作指引。

——一位财税律师深夜改完37份审计底稿后的真实提醒,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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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干了15年科技企业合规律师的深夜复盘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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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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