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工伤的认定范围
一、民法典对工伤的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不过《民法典》也有相关原则性规定可作一定参考。 在工伤认定范围方面,一般有以下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一、报工伤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
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伤情已经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就可以准备进行伤残鉴定。例如,骨折等外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恢复,医生认为基本不会再有明显的变化时。但具体时间并没有非常统一明确的规定,因为不同的伤情稳定所需时间不同。
如果是一些比较轻微的工伤,可能在伤愈后的较短时间内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而对于重伤,如严重的颅脑损伤、脊柱损伤等,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长时间的恢复,才适合进行伤残鉴定。同时,进行伤残鉴定需要按照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操作。
二、报工伤什么时候会过期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正常期限是3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申报,职工一方申报工伤的期限是1年,超过这个时间可能会被认定为过期,从而影响工伤认定及后续的相关权益保障。
三、报工伤伤残鉴定后怎么赔付
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付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医疗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
1. 一级至四级伤残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五级至六级伤残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 七级至十级伤残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工伤赔付依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进行,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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