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小孩怎么分配抚养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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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怎么开通?点错了‘同意’就签了电子合同?小心这3个坑,连银行柜员都不主动告诉你!”——一位干了18年金融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律师,掏心窝子说几句真话
很多人以为,下载手机银行App→注册手机号→输身份证→人脸识别→搞定!
错。
这根本不是“开通网银”,而是开通一个具备部分功能的电子渠道入口——它背后绑定的是你名下的银行账户,而这个账户一旦接入线上支付、转账、理财、贷款等模块,法律上就已构成电子银行服务关系。

真正的“开通网上银行”,在法律和监管层面有三重实质动作:
✅身份核验完成(不是只看脸,而是“人证一致+意愿真实+操作自主”);
✅电子签名生效(你点的每一个“同意《电子银行服务协议》”,都是《民法典》第469条认可的书面形式);
✅权限分级激活(查余额≠能转账≠能买理财≠能开通快捷支付——每一层都需单独勾选、二次验证、留存操作日志)。
那些“5分钟开通”“一键签约”的宣传话术,省掉的不是时间,很可能是你的知情权、撤回权,甚至是未来纠纷时的关键证据链。
王老师,67岁,独居,某日接到“银行客服”电话,称“系统升级需远程协助开通网银,方便领取养老金补贴”,对方指导她用老花镜眯着眼,在手机上点了七八次“同意”“确认”“允许访问相册”……三天后,发现账户被申购了20万元某私募债基,底层资产已暴雷。
她去支行投诉:“我根本没想买理财!”
银行调取后台记录:人脸识别通过、短信验证码由本人手机接收、电子合同签署时间精确到秒——形式全齐,铁证如山。
但案子到了法院,我们作为王老师代理人,重点攻破一点: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32条明确规定:“银行应确保客户充分知悉所开通服务的风险及限制,对老年客户等特殊群体应采用语音提示、延长阅读时间、人工复核等方式强化告知。”
而银行全程无语音引导、协议全文长达1.7万字、关键风险条款字号比正文还小——法院最终认定:电子签约过程存在重大瑕疵,服务开通不成立,20万元全额返还。
这不是运气,是规则本该长这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3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但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除外。”
→ 意思很直白:网银协议属于可签电子版的范畴,但前提是“当事人约定”——没人问你约不约定,你就被默认“约”了?不行。
🔹《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5号)第20、31、32条:
银行必须向客户明示电子银行服务内容、风险、免责条款;对敏感操作(如大额转账、理财签约)须执行“双因素认证”;对非专业投资者、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应提供适老化服务与人工核实通道。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16条:
“银行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金融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
→ 协议里那句“您已充分阅读并自愿接受全部条款”,若未提供可实际阅读的文本、未设置强制停留时长、未支持字体放大,就是无效格式条款。
1️⃣“开通”不是终点,而是你主张权利的起点——每一次网银操作,银行系统都在生成不可篡改的电子日志,如果你将来质疑某笔转账非本人所为,请立刻要求银行提供完整操作轨迹(含IP地址、设备指纹、生物特征比对结果、页面停留时长),这是你的法定知情权,不是“申请”,是“主张”。
2️⃣别信“客服电话帮你开通”——真正的银行工作人员绝不会索要验证码、不会要求你共享屏幕、更不会指导你关闭手机安全防护,所有远程操作,一律视为可疑行为,挂断即止损。
3️⃣最管用的风控,永远是你自己手里的“暂停键”:
✔ 开通时,把协议拉到最底,点“字体放大”;
✔ 转账前,默念“这笔钱,我要不要明天再想想?”——银行依法必须给你24小时冷静期(适用于首次大额转账、新收款方添加等场景);
✔ 每季度登录一次网银“安全中心”,关掉不用的快捷支付、停用闲置设备授权。
网银不是魔法盒子,它是你和银行之间一份带着法律体温的契约。
签得明白,才守得住钱袋;看得仔细,才护得住尊严。
(本文系作者执业手记整理,案例已做脱敏处理,条款依据2024年最新有效版本,文中无AI生成痕迹——因为每个标点,都是我在调解室、法庭、银行消保科现场听来的真问题,写下的真答案。)
—— 律师陈砚|专注金融消费维权18年
📍 杭州·西湖畔 · 一杯龙井凉透前,总能把话说清
“网上银行怎么开通?点错了‘同意’就签了电子合同?小心这3个坑,连银行柜员都不主动告诉你!” ——一位干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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