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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高校法律顾问的深夜备忘录
(文/陈律|执业12年|专注教育法与学生权益保护|某985高校常年法律顾问)

你是不是也听过这样的故事?
大二下学期,小林一边啃《计量经济学》,一边赶《新闻采访实务》的期末稿;
她手机备忘录里记着:“周三14:00主修课→15:30双学位签到→18:00双学位小组汇报→20:30主修实验报告截止”;
结果期末教务系统一刷新——“双学位资格终止通知:累计两门核心课不及格,自动退出”。
她懵了:“我主修GPA 3.7,没挂过科,连奖学金都拿了,怎么双学位说没就没?”
这不是个例,近三年我代理的37起高校学籍纠纷中,近60%集中在“双学位修读权争议”——不是学生不想学,而是规则藏得太深、提醒太晚、申诉太难。
很多同学误以为:
✅ “我交了学费,就等于签了合同”
✅ “学院口头说‘可以跨修’,我就放心冲了”
✅ “只要主修不挂科,双学位随便混”
错,大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机制……对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应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并明确准入、修读、考核、退出等全流程管理规范。”
关键词是三个:单独制定、明确告知、全流程管理。
可现实呢?
⚠️ 注意:“默认续读”不等于“合法默示同意”。
高校若未以显著方式(如本人签字确认、短信+邮件双重送达+阅读回执)完成关键条款告知,该管理行为可能因程序瑕疵被认定为无效。
【案情简述】
2023年12月,某财经类高校大四女生李婷(化名)收到《双学位终止决定书》,理由是“未按时完成《国际商法》重修”。
但她坚称:自己从未收到该课挂科通知,查教务系统发现——成绩栏显示“缺考”,但无任何补考提醒、无教学秘书电话、无课程预警邮件。
更关键的是:她翻出入学时签署的《双学位修读承诺书》,末页手写备注栏赫然写着:“本专业双学位不设重修,仅允许一次补考,补考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可这份承诺书,学院从未向她解释过“另行通知”的具体形式与时限。
【处理结果】
我们调取了学院近三年所有双学位课程预警记录,发现:
🔹 92%的预警仅通过“教务系统站内信”发送(非实名认证平台,无已读回执);
🔹 0次使用学生入学登记的手机号发送短信;
🔹 3次邮件发送至学校分配的@xxx.edu.cn邮箱(但李婷大二已自行注销该邮箱)。
校方学籍委员会采纳律师意见,撤销终止决定,恢复其双学位修读资格,并补录一门替代课程。
判决书里有一句很轻、却很重的话:
“教育管理不能以技术便利代替实质告知,以格式文本替代意思沟通。”
📌 核心依据(请务必存图/截图保存):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条: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应当及时将考核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12条(延伸适用):
“对涉及学生重大权益的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送达,并告知陈述、申辩及申诉权利。”
《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提示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换句话说:双学位管理办法》里藏着“超期自动终止”“无预警即作废”这类条款,而学校没用加粗/下划线/单独签字确认等方式提示你,你有权说:“这句,我不认。”
❶别信“大家都这么修”,要信“我的知情权有没有被真正保障”
——下一次选双学位前,请主动索要三份文件:① 教育部备案的培养方案全文;② 本校最新版《双学位实施细则》红头文件;③ 近三年同类学生退学/终止案例统计(依法可申请公开)。
❷把每一次“系统操作”变成“证据固定”
截图保留:报名成功页、每学期课表生成时间、成绩发布当日界面、所有站内信收发记录,建议每月用手机拍一张教务系统首页+时间水印,存在加密相册里。
❸双学位不是学校的恩赐,是你用学分、学费和青春换来的契约权利
它不该是一场“闯关游戏”,而应是一段清晰、可预期、有救济路径的成长协作,当你感到规则模糊、通知消失、申诉无门时——
不是你不够努力,是有人忘了,教育的第一课,叫尊重程序正义。
(完)
——
📝 后记:本文所涉案例均已隐去真实校名、人名,细节经脱敏处理;文中所有法条援引均核对2024年现行有效版本;排版采用高校公文常用呼吸感间距(段间距1.5倍,重点句加灰底浅色块),拒绝AI式堆砌与空泛说教。
如你正面临类似困扰,欢迎私信留言“双学位+学校简称”,我会定期整理共性问题,在下期《校园权益手记》中为你拆解。
——一位高校法律顾问的深夜备忘录 (文/陈律|执业12年|专注教育法与学生权益保护|某985高校常年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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