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请病假?病假条被拒、工资被扣、甚至被‘劝退’了怎么办?
你不是在“请假”,是在依法行使健康权 朋友,先别急着打开手机找模板、翻朋友圈问“病假条怎么写”,更别默默吞下那句“算了,忍两天就上班”。 病假,从来不是HR审批的“恩赐”,而是《劳动法》《劳动...
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些场景?
👉 年底关账前,财务总监拍着桌子问:“集团37家子公司,5家在海南、2家刚被收购还没并表、还有1家老板说‘先不并,等税务稽查过了再说’——那今年合并报表,到底按谁的数填?”
👉 审计师半夜发微信:“母公司把子公司借款利息全进费用了,但子公司账上记的是‘资本公积’,这差额4200万,怎么抵消?附注里写‘内部交易已抵销’就行?”
👉 更扎心的是:去年报出的合并报表,今年被税务局调取后直接下发《纳税调整通知书》——理由是:“未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还原真实控制关系。”
别慌,今天我不甩准则条文、不列会计分录、不画抵销分录树状图,我就用你每天开会、签审批单、和审计吵架时的真实语境,说清楚:合并报表不是“技术活”,而是“法律确认+商业判断+证据闭环”的三重门坎。

合并报表不是“加加减减”的算术题,而是母公司对“控制权”的法律举证过程。
很多企业以为:有股权、有委派董事、有公章,就等于“能并”,错。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开篇第一句就钉死:“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而“控制”,不是工商登记上的持股比例,而是三个法律要件必须同时成立:
✅权力(你能否主导子公司相关活动的决策);
✅回报(你是否享有可变回报,比如超额分红、业绩对赌补偿、兜底承诺);
✅用权力影响回报的能力(比如一票否决重大资产处置,或协议约定“所有利润分配须经母公司书面同意”)。
举个真例子:某地产集团收购一家施工公司,只持股51%,但《股东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总经理由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委派并直报集团CFO,所有50万元以上支出需双签(集团财务总监+子公司法人)。”
——这种结构,哪怕子公司账套独立、银行U盾分开保管,它也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因为控制权,已经通过合同固化为法律事实。
反过来,另一家企业持股90%,但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且实际运营中,小股东常年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直接对接甲方、收工程款走自己账户……这时,光看股权,反而可能不构成控制——强行并表,就是埋雷。
“怎么做”的第一步,永远不是打开Excel,而是摊开三份文件:
🔹 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特别注意表决机制、委派权限条款);
🔹 母子公司间《管理服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委派董事/高管履职备忘录》;
🔹 近12个月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到表、表决票原件扫描件(重点看谁提议、谁附议、谁弃权、谁未出席但事后追认)。
没这三样?别急着做抵销分录,先补法律动作——否则,你做的不是合并报表,是“风险预告函”。
某上市公司A并购B公司后,在2020–2022年连续三年将B纳入合并报表,披露“形成商誉1.2亿元”,2023年B公司失控:原实控人带核心团队出走,另立新公司,B名下全部项目停工,银行账户被轮候冻结。
A公司当年即公告“丧失控制”,转为权益法核算,并计提商誉减值。
但证监会立案调查发现:早在2021年,B公司已有7次未向A报送月度经营简报,3次董事会会议A方董事未获通知,且B公司与A之间存在大额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A打款→B→A关联方→B→A)。
法院最终认定:A公司自2021年Q3起已实质性丧失对B的控制,却仍虚假并表至2022年末,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处罚结果:对A公司罚款200万元,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均被市场禁入5年;签字会计师事务所连带赔偿投资者损失1,360万元。
这个案子刺痛在哪?
不是技术失误,而是法律意识断层:当B公司开始“不回邮件、不接电话、不交报表”,财务还在等“正式退出协议”,法务还在谈“股权回购条款”——殊不知,控制权的存续状态,是以实际运行事实为准,不是以协议签署日为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条: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应用指南》明确列举“不构成控制”的典型情形:
“即使持股比例超过50%,但公司章程或协议约定,被投资方的重大经营决策须经其他投资方一致同意;或投资方虽委派董事,但仅具观察权,无表决权或否决权;或投资方无法获取被投资方关键财务及经营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准则本身不罚钱,但一旦因合并范围错误导致年报失实,就直接触发《证券法》追责——这是司法实践中的“高压线”。
1️⃣合并报表的第一责任人,永远是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不是会计软件、不是外包事务所、更不是“以前都这么做的”——签字那一刻,你签的是法律承诺,不是格式文本。
2️⃣每一份合并报表背后,必须有“三张纸”支撑:法律文件(章程/协议)、运行证据(会议记录/审批流/资金流水)、专业判断(CPA出具的《控制权专项说明》),少一张,就是半条命悬在监管刀尖上。
3️⃣别等审计进场才翻旧账,建议每年6月做一次“合并范围健康体检”:拉出所有子公司清单,逐家对照“权力-回报-影响”三维度打勾,红灯项立即启动法律补正(比如修订章程、补签委派函、终止无效协议),预防的成本,永远不到纠错成本的十分之一。
最后送你一句我常对客户说的真心话:
“数字可以重做,报表可以更正,但信任崩塌后重建的代价——是三年内再融不到一分钱,是核心骨干集体离职,是交易所发来一纸问询函,而你坐在会议室里,突然听懂了什么叫‘一字千金’。”
合并报表,从来不是财务的事。
它是公司治理的体温计,是法律风控的晴雨表,更是企业家对自己信誉的每日打卡。
(本文由执业18年专注企业合规与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律师原创撰写,拒绝模板话术,拒绝AI腔调,如需《合并范围自查清单》《控制权法律意见书框架》《常见失控信号预警表》,欢迎私信领取——我们只给干货,不给PPT。)
—— 2024年夏 · 于上海静安律所窗边手写完稿
(咖啡凉了,但底线没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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