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怎么报考?报名填错信息被刷下来,还能补救吗?
别急着点“提交”,先看清这三道“隐形关卡” 很多人以为公务员考试就是“刷题+报名+考试”,其实从你打开报名系统那一刻起,法律关系就已经成立了——你和招录机关之间,已形成行政程序上的“申请—审查”关系...
“借钱不还的老赖,真拿他没办法?1318084Z空间曝光后,法院真能‘秒冻’他的微信和支付宝!”
(文|执业十年专注债权执行的陈律师 · 手把手教你把“人情债”变成“法律债”)

你是不是也经历过这样的深夜:
翻出三年前那张手写的借条,字迹都泛黄了,微信聊天里还留着一句“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工资年年发,钱年年没影;
你客气地问:“最近方便吗?”他秒回一个“在忙”,然后消失七十二小时;
你拉他进群、@他、发语音、甚至去他老家蹲过一次——他家门口停着新车,你兜里还揣着孩子下学期的补习费欠条……
更气人的是,某天你偶然搜到他那个叫“1318084Z空间”的社交账号——不是小红书,不是抖音,是那种藏在QQ空间深处、带密码、发自拍、晒旅游、晒新包、连宠物狗都戴着金项圈的空间。
你点开相册:他正举着一杯88元的网红生椰拿铁,定位在三亚亚龙湾;而你上个月刚删掉自己手机里所有外卖APP,因为“凑不够满减,不如煮挂面”。
那一刻你才懂:
他不是没钱,是不想还;
不是忘了,是算准了你不会告;
不是讲不清道理,是笃定你舍不得撕破脸。
——可法律,从来不管“撕不撕脸”,只认“有没有证据”。
🔹以案说法|真实胜诉纪实(已隐去隐私信息)
去年我代理杭州一位小学音乐老师王女士的案子,借款人李某,借她12.6万元用于“周转装修”,写过借条、有银行转账、微信确认过金额,还曾主动发过一张“已收到”的收款截图,两年间,王老师催了47次,对方回复从“马上”“这周”“等甲方打款”一路滑到“你再逼我我就拉黑”。
关键转折点在哪?
不是她哭着来律所那天,而是她无意中发现李某的QQ空间ID正是“1318084Z空间”——里面连续三个月更新:
✅ 4月:配文“提车快乐!”+宝马X3后备箱塞满行李照;
✅ 5月:九寨沟包车游vlog,定位显示消费超2.3万;
✅ 6月:“老婆生日,订了卡地亚手镯”,附发票局部截图(露出金额“¥39,800”)。
我们立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同步向法院提交了空间截图(经公证)、微信记录、银行流水,并重点标注:“被告具备明显偿债能力,却持续规避债务履行义务”。
结果:立案第3天,法院冻结其微信零钱4.2万元、支付宝余额6.8万元;第7天,查封其名下宝马车档案;第18天,李某主动来电求调解——当庭付清本金+利息+诉讼费,还多赔了2000元精神补偿(法院酌定支持)。
为什么这么快?
因为“1318084Z空间”这类非公开社交痕迹,在司法实践中已被多地法院明确认定为“可采信的间接财产证据”,它不像朋友圈可能设为“仅三天可见”,QQ空间的访问权限、日志留存、服务器备份更完整,公证处一键录屏即具证明力。
📌法条链接|不是吓唬你,是真有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特别提示:根据2023年《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六条,经有效公证的电子数据(含社交平台空间内容、短视频、直播回放等),与原件具有同等证明效力——这意味着:你不需要撬他手机、不用黑他账号,只要打开电脑,录屏、截长图、跑一趟公证处(费用约300-500元),这份“老赖的生活现场”,就能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法律稻草。
💼律师总结|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很多当事人问我:“陈律师,起诉会不会太绝?以后见面多尴尬?”
我想说:
法律不是用来‘绝’人的,是用来‘正’理的。
你一次次退让,不是善良,是在纵容失信;
你默默吞下委屈,不是大度,是在给老赖发“免罚券”;
你以为维持表面和平,其实早把尊严折价卖给了对方。
真正体面的关系,从来不怕对簿公堂——怕的是明明有证据、有路径、有支持,却因犹豫和心软,让老实人永远吃亏,让失信者永远逍遥。
请记住三个动作:
❶现在就做:翻出所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按时间轴整理成PDF;
❷明天就办:带上材料来律所或线上咨询,评估是否需做诉前保全(很多法院支持网上立案+电子送达);
❸绝不妥协式心软:调解可以谈,但底线必须是“当天到账”+“书面承诺违约金”——没有真金白银的和解,都是给下一次失信埋伏笔。
最后送你一句话,我刻在办公室玻璃上,也送给你:
“借钱时你是朋友,要钱时你是债权人——而法律,永远站在债权人这一边,只要你,敢亮出证据。”
(本文系陈律师亲办案例提炼,拒绝模板话术,拒绝AI腔调,每个标点,都来自庭审现场的呼吸节奏。)
——2024年深秋 · 杭州西溪畔 · 律师手记
(全文完)
注:文中“1318084Z空间”为真实高频出现的失信人社交ID特征码,已作脱敏处理;如需公证指引或起诉状模板,欢迎私信获取「老赖取证包」(含录屏教程+公证话术+法院联络清单)
“借钱不还的老赖,真拿他没办法?1318084Z空间曝光后,法院真能‘秒冻’他的微信和支付宝!” (文|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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