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还需赔偿吗

普法百科9秒前1

一、工伤死亡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还需赔偿吗

工伤死亡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通常仍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由社保基金支付的法定赔偿。但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还需赔偿:

1. 丧葬补助金差额: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丧葬补助金低于法定标准,差额部分需由用人单位补足。

2. 供养亲属抚恤金差额:同理,若因缴费不足使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低于应得标准,用人单位要支付差额。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职工因工伤死亡前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4. 其他待遇:如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在此期间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职工工伤死亡,如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等,还可能需承担额外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及相关证据确定。

二、是以本人工资还是当地

工伤赔偿中部分赔偿项目依据本人工资计算,部分依据当地平均工资等计算。

本人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而像丧葬补助金等,则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统筹地区,是指和设区的市划分为若干个行政区域,这些区域在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总之,工伤赔偿不同项目计算依据不同,需准确区分,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三、工伤赔付的工资是实际工资还是

工伤赔付的工资依据是本人工资,而非最低工资标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时,有以下要点:

- 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 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本人工资作为工伤赔付工资标准,旨在确保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能维持与工伤前相近的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后续康复、治疗等需求,体现了对工伤职工权益的充分保障,使其不因工伤而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得以安心进行工伤康复和后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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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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