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一、双方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割需遵循一定原则和法律规定。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按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于,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主要家务、子女等,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倾斜。
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
先提出离婚并不意味着吃亏。在法律层面,离婚的提出顺序与当事人的权益分配没有直接关联。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而不是看谁先提出离婚。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若未明确只归一方,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与谁先提离婚无关。
在权判定上,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像一方的经济状况、陪伴孩子的时间、孩子的意愿等,才是影响归属的重要因素,而非提出离婚的先后。
在损害赔偿方面,如果一方存在、与他人、实施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也与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系。所以,先提出离婚不会必然导致在离婚中吃亏。
三、双方去离婚当天能离婚吗
双方去离婚当天不能办理完毕。我国离婚方式有和。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要签订书面,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当天无法完成。
若通过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需间隔一定期限。因此,诉讼离婚当天也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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