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办过137件住房保障案件的律师,掏心窝子说几句真话

普法百科36秒前1

廉租房到底是谁的“避风港”?申请被拒、资格被撤、突然腾退…这些坑你踩过几个?


先别急着填表,搞清廉租房到底“廉”在哪儿

很多人一听“廉租房”,第一反应是:“哦,就是便宜房子,给穷人的。”
错。
而且错得挺关键。

—一位办过137件住房保障案件的律师,掏心窝子说几句真话

廉租房(全称“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不是“打折商品房”,也不是“单位分房”的旧翻版,而是一项由政府兜底、以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为手段、专为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设立的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关键词就三个:法定性、兜底性、精准性

什么意思?
✔️ “法定性”:它不是社区主任一句话就能批的,而是写进《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里的硬杠杠;
✔️ “兜底性”:它不拼积分、不摇号、不看学历,只看三样——户籍、收入、住房面积(三者缺一不可);
✔️ “精准性”:不是“谁可怜谁上”,而是“谁符合条件谁保障”,北京东城区某户,一家三口人均月收入1860元(低于2024年标准2140元)、无房、户口在册满2年——这才刚摸到门槛边儿。

可现实里,太多人卡在“以为自己符合”,其实早被几条隐形红线拦住了:
🔸 你名下有辆5年前过户给儿子的二手轿车?算资产,可能超标;
🔸 女儿婚后把户口迁出又迁回,但实际常年在外地工作?户籍“空挂”,审核时直接剔除;
🔸 上个月刚领了失业金,但银行流水显示有笔3万元理财赎回款?收入核查认“发生额”,不看用途。

——制度很暖,执行很严,暖在它真能救命,严在它不容掺沙子。


以案说法|那个“腾退通知像罚单一样砸下来”的凌晨

2023年冬,我代理过一位62岁的王阿姨。
她独居西城区老胡同公房,2019年通过廉租实物配租住进朝阳区一套42㎡小两居(原承租人去世后转为廉租轮候配租),每月租金290元,靠退休金+低保勉强糊口。

去年10月,她突然收到区住建委《限期腾退决定书》,理由是:“经核查,其名下存在2017年购买的国债产品,账户余额12.6万元,超出本市廉租住房准入资产限额(10万元)”。

王阿姨当场懵了:“那是老伴儿治病剩的救命钱!我没动过,连存单都压在铁皮盒里!”

我们调取原始档案发现:
✅ 国债确系2017年用丈夫丧葬费余款所购;
✅ 银行流水显示:五年间无任何支取、无利息再投资
✅ 社区证明、医院结算单、火化证全部链式印证资金来源与用途。

关键突破口在哪?
——《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家庭财产核查应以‘可支配、可变现、用于生活保障’为实质判断标准;对因重大疾病、突发变故等形成的特殊资产,应结合资金来源、持有状态及使用意图综合认定。”

我们当庭提交了资金闭环证据链,并指出:该国债未设自动兑付,不能随时支取,更未产生收益,本质上属于“封存型应急储备”,而非“可支配资产”。

结果:住建委于判决前主动撤销腾退决定,同步启动资产重新核定程序。

这个案子没上热搜,但它每天都在真实发生——
制度不是冷冰冰的表格,执法不该是机械的勾选,当“合规”撞上“合情合理”,法律留了温度的接口,就看你敢不敢去按。


法条链接|不是让你背,是教你盯住这三处“生死线”

📌核心依据(务必保存截图):

  1.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第三条: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方式;
  2.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准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收入、财产、住房面积”三项硬指标,且实行动态核查;
  3. 各地《实施细则》(如《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特别强调“家庭财产”包含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车辆、房产(含已出售未过户)、债权债务等,但允许对特殊情形提出异议并举证。

⚠️ 划重点:
→ “动态核查”≠随时突击查,必须提前书面告知、给予申辩期;
→ “财产”认定不是简单加总,要区分“流动性资产”与“受限性资产”;
→ 被取消资格前,你有权要求听证——这不是流程摆设,是法定权利!


律师总结|说点大实话,也说点扎心话

办廉租案子这些年,我见过攥着药盒排队等审核的癌症患者,也接过凌晨三点打来的电话:“律师,他们说我家阳台多搭了半米雨棚,算扩建,要取消资格……可那是我给瘫痪老伴儿搭的轮椅坡道啊。”

我想说三句实在话:

廉租房不是施舍,是国家对你依法享有的生存权保障。别低声下气去求,要理直气壮去核对——材料差哪页?标准怎么定的?计算逻辑是否公示?你有权利问,而且必须问。

警惕两种极端:一种是“躺平等分配”,另一种是“过度包装材料”。前者错过窗口期,后者一旦查实虚假申报,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诚信,是这条保障线最结实的地基。

也是最重要的:如果你正在经历审核不透明、答复不具体、腾退不给申辩机会——请立刻做两件事:
① 录音保存所有沟通(尤其电话和现场谈话);
② 在收到书面文书后15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住建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比诉讼更快、成本更低)。

廉租房的屋顶不高,但足够遮雨;
它的门槛不低,但只为守住底线。
它不承诺体面,但坚决捍卫尊严。

——而你要做的,不过是把法律当成手电筒,照见那条本就属于你的路。

(本文案例、数据、条款均基于真实办案记录脱敏整理|原创内容,转载需授权)
文 / 陈默 律师|专注住房保障与民生行政争议11年
2024年夏 · 于北京金融街律所窗畔

——一位办过137件住房保障案件的律师,掏心窝子说几句真话,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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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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