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怎么编?搞错一步,老板都睡不着觉!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月底对账,财务递过来一张利润表,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数字,收入、成本、费用列得整整齐齐,可你一看——“咦?这月明明生意不错,怎么净利还亏了?” 这时候,问题很可能出在利润表的编制过程...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好心借钱给朋友救急,结果对方转头就装失联,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几年过去连句实话都没有?更气人的是,人家日子照过,车照开,房照住,仿佛欠钱的才是大爷,而你呢,工资卡里的钱一分一分攒着,心里却憋着一股火——这世道,守规矩的人反而活得最憋屈?
可你知道吗?其实法律早就给“老实人”留了后路,当老赖赖账不还,法院真要动起真格来,别说钱得还,连他名下的房子都可能保不住——直接腾房拍卖,一分不留。

今天我就用大白话跟你聊聊,一个普通的民事判决,是怎么一步步把“钉子户式老赖”从舒适的大房子里请出去的。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当事人李姐,五十多岁,在菜市场卖干货,她表弟前些年做生意缺钱,开口借20万,说半年就还,李姐咬牙把攒了半辈子的积蓄拿出来,连合同都没签,就转了账。
结果呢?半年变两年,两年拖到五年,表弟一开始还敷衍几句“快了快了”,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搬了家,连亲戚聚会都躲着走。
李姐实在忍不了,来找我咨询,我们迅速收集证据——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起诉到法院,对方根本没出庭,属于典型的“摆烂式应对”,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偿还本金+利息,共计约23万元。
判决下来了,但钱呢?还是没影儿,我们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了财产,发现表弟名下有一套80平的商品房,虽然贷款还没还清,但已有部分产权。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查封、评估、挂网拍卖,法院先贴了封条,给了三个月宽限期,让他自行搬离,但他拒不配合,还扬言“有本事你们把我抬出去”。
结果呢?真抬了。
在一个清晨,执行局联合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全程录像,开锁公司破门而入,物品逐一登记打包,异地存放,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不到三小时完成腾房,房子最终以98万成交,扣除贷款和执行费用,剩余款项优先支付给李姐。
那一刻,李姐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眼眶红了:“我不是非要他的房,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很多人以为,“打赢官司就结束了”,其实不然,真正的较量,往往在执行阶段才开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
即使是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只要符合“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或“能够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的情形,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依法腾退。
换句话说:不是你说这是“唯一住房”就能赖一辈子,法律保护的是基本生存权,不是恶意逃债的遮羞布。
我做了十几年民商事律师,见过太多像李姐这样的人——心软、讲情面、怕撕破脸,可现实是,你的善意,不该成为别人践踏规则的垫脚石。
记住这几点:
最后我想说:社会需要温度,但也必须有底线,当你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时,不是斤斤计较,而是捍卫最基本的公平。
别怕麻烦,别怕对抗,因为每一次依法维权,都在为这个社会的诚信体系添一块砖。
房子可以腾,信用一旦塌了,这辈子都盖不起来。
老赖借钱不还,房子还能住得安稳吗?法院腾房执行到底有多狠?,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好心借钱给朋友救急,结果对方转头就装失联,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几年过去连句实话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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