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容易还钱难?肇庆老赖欠钱不还,起诉到底值不值?
说实话,这几年我接手的民间借贷案子越来越多,尤其是像肇庆这种人情味浓、熟人社会特征明显的地方,很多人张口就是“兄弟,借两万救个急”,结果一转眼半年、一年过去,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连人影都找不着,你说气...
终于下定决心要辞职,写好了离职申请,领导却突然对你“关怀备至”——又是加薪挽留,又是画大饼许诺升职,结果你一犹豫,反而陷入被动?更糟的是,等你真的走人那天,工资被克扣、绩效不发、社保断缴……回头一看,连最后的体面都丢了。
辞职这件事,看起来简单,其实处处是坑,很多人以为,只要跟老板说一声“我不干了”,拎包走人就行,但现实往往比想象复杂得多,我就以一个老律师的视角,带你把“辞职”这件小事,掰开揉碎讲清楚。

先说个真实案例。
我去年接了一个案子,当事人小林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了三年,一直勤勤恳恳,因为长期加班、身心俱疲,她决定离职,她在微信上跟主管说了句“我想辞职”,主管当时没反对,还说“理解理解”,结果一个月后她正式提交书面离职信,公司却说:“你之前只是口头表达意向,不算正式离职。”后来又拖着不批,也不安排工作交接,最后干脆说她“自动旷工”,不但不发最后两个月工资,还不给开具离职证明。
小林懵了,找到我时眼泪都快下来了,她说:“我只是想好好离开,怎么就这么难?”
你看,这就是典型的“辞职陷阱”——你以为沟通了,其实法律上根本没完成程序。
那到底该怎么正确辞职?
首先记住一句话:辞职不是感情戏,是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
注意关键词: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
这意味着什么?
第一,口头说“我要走”不管用,哪怕你说了一百遍,录音录了十段,只要没书面文件,法律上你可能还没启动离职程序。
第二,必须是“通知”,不是“申请”,很多人误以为辞职要公司批准,这是错的,辞职是你的权利,不需要单位同意,你只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就像退房不需要房东签字,提前通知就行。
正确的做法是:
如果公司说“我们不批”,别慌,只要你在30天前已经书面通知,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他们不批也得走。
以案说法:小张的“软性逼退”维权记
小张在一家电商公司做运营,老板看他不顺眼,开始各种穿小鞋:调岗到边缘部门、取消年终奖、开会公开批评,小张压力巨大,一度想主动辞职,但他咨询了律师后,改变了策略。
他没有直接提离职,而是收集了公司不合理调岗、降薪、精神打压的证据,包括邮件、聊天记录、会议纪要,在律师指导下,他发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变相逼迫离职”。
仲裁支持了他的诉求,不仅拿到了经济补偿金(N+1),还获得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象征性支持。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是不能走,而是怎么走,主动辞职和被迫离职,法律后果天差地别,前者拿不到补偿,后者可能反手一击,赢得尊严和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律师总结:
辞职,不是逃离,而是一次体面的转身,它考验的不仅是勇气,更是智慧。
别让情绪主导决定,别让沟通代替程序,你值得一场干净利落的告别——工资结清、证明到手、背影潇洒。
✅ 辞职是权利,不是请求。
✅ 书面通知是底线,证据留存是保障。
✅ 走得漂亮,才能走得安心。
如果你正在纠结要不要走,不妨问自己一句:
“如果明天不用上班,我会不会开心?”
如果答案是“会”,那就别等了。
准备好文件,按法律程序,体面地和过去说再见。
世界很大,工作很多,但你的尊严,只此一份。
怎么辞职?提了离职却被挽留,工资没结清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终于下定决心要辞职,写好了离职申请,领导却突然对你“关怀备至”——又是加薪挽留,又是画大饼许诺升职,结果你一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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