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到底犯不犯法?被欠钱的人该怎么自救?
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就是半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失忆,仿佛那笔钱从来没存在过?更离谱的是,有些人明明开着豪车、住着大房,却死活不还你几千块,这时候你心里肯定在咆哮:“...
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朋友圈倒是天天更新吃喝玩乐;亲戚借三万应急,当初拍着胸脯说“亲兄弟明算账”,可到期后一句“手头紧再缓缓”,一缓就是两年,这时候你心里憋屈吧?想告他,又怕伤感情;催债吧,又显得自己小气,那问题来了——这种人,到底算不算“老赖”?我们拿他们真没办法吗?
先说结论:光是“不还钱”,还不一定能立刻被定义为“老赖”,但如果你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并且法院判决对方还款后,他依然拒不执行,那不好意思,这个人就正式“晋升”为法律意义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家口中常说的“老赖”。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别人欠钱不还,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把他拉进“黑名单”,其实不是的,法律讲程序、讲证据、讲流程,你在没走完司法程序前,哪怕对方再怎么躲、再怎么装穷,他也只是个“欠钱的人”,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老赖”。
到底该怎么一步步把一个“欠钱的人”变成“坐不了高铁、贷不了款、连孩子上私立学校都受限”的真正“老赖”呢?别急,我给你捋清楚。
去年夏天,杭州的李姐借给同事老王2万元应急,当时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内还清,利息按银行同期LPR计算,结果到期后,老王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李姐实在忍不了,拿着借条和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依法传唤老王,但他拒不到庭,也没提交答辩状,最终法院缺席判决:老王十日内归还本金加利息共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了老王名下的银行卡、房产、车辆,发现他名下有辆刚买的二手宝马,还经常在朋友圈晒旅游照。
执行局立马冻结账户、查封车辆,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下,老王傻眼了——飞机高铁买不了票,信用卡也被降额,连公司投标都因“信用不良”被刷下来,这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李姐还钱求撤诉。
你看,从“普通欠钱”到“真正老赖”,中间差的是一纸判决+一次执行申请,没有这一步,再多的道德谴责,也换不来一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2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也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明确: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也就是说,只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不执行的人,才会被正式列为“老赖”,在此之前,哪怕对方再怎么拖延、失联、耍无赖,你也只能通过协商、催收等方式施压,不能直接启动“老赖机制”。
借钱本身是信任的体现,但当这份信任被滥用时,法律就是你最后的盾牌,我想告诉你几件关键的事:
说到底,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可以心软一次、两次,但别让自己的宽容,成为他人肆意妄为的底气。
下次再有人问你:“他借钱不还,是不是老赖?”你可以淡定地回答:“现在还不是,但我可以让他是。”
这才是普通人对抗不公最体面、也最有力的方式。
民间借钱不还,真能算老赖吗?对方欠钱耍赖,到底能不能治?,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朋友圈倒是天天更新吃喝玩乐;亲戚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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