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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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双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诉讼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子女、财产证明等。起诉状应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权归属、等,并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通常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断标准包括或与他人、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两年等。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女方在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较大。

二、双方同意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双方同意离婚,采取方式是有冷静期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即便双方都同意离婚,协议离婚时冷静期的规定依然适用。

三、双方都同意离婚有冷静期吗

双方都同意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是有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经过冷静期,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过,如果双方通过诉讼离婚,即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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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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