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的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一、双方同意离婚的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双方同意离婚即协议离婚,需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信息,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用于确认当事人身份。
2.本人的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办理时必须提供。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时张贴在相关文件上。
此外,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还需注意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不同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存在其他要求,建议办理前先电话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确保准备齐全所需证件和材料,顺利完成离婚登记。
二、流程及步骤需要多久时间
诉讼离婚流程及步骤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递交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2.受理: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
3.审理前准备: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被告进行答辩。同时,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4.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可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
5.: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辩论意见。
6.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作出判决。
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而异。若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批准可延长。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时间同样依据适用程序来确定。
三、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当天办理离婚吗
双方同意离婚不能当天办理完毕。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即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无法当天办理好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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