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和连带债务哪个更保护债权人利益
法律解析: 在很多情况下,连带债务相对更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共同债务和连带债务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各有特点。 共同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基于共同的法律关系或约定,对同一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共同债...
失信人不能乘坐 C 字头和 D 字头的高铁列车,但一般情况下可以乘坐飞机,不过也存在一些限制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失信人乘坐交通工具,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在高铁方面,失信人被限制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对于飞机的乘坐,一般来说,失信人是可以购买机票并乘坐的,但如果存在一些特定情况,比如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其中包括限制乘坐飞机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失信人就不能乘坐飞机了。
失信被执行人在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是为了促使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这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失信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限制。如果失信人想要解除这些限制,就需要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样,才能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解析: 失信人不能乘坐 C 字头和 D 字头的高铁列车,但一般情况下可以乘坐飞机,不过也存在一些限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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