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免责义务有哪些规定
法律解析: 不可抗力免责义务主要规定在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
担保人在不同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具体规定依据法律和担保合同约定。
担保人的还款义务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还款义务还受到担保范围的限制。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人在承担还款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不会因为替债务人承担责任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实际情况中,担保人应当清楚了解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和风险,谨慎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同时,债权人在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时,也应当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法律解析: 担保人在不同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具体规定依据法律和担保合同约定。 担保人的还款义务规定...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