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一、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情形。
二、离婚时孩子一般判谁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民法典》相关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吗
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聘请律师,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公平法务提醒您,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程序。
如何认定对方涉及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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