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微信聊天能当证据吗?人情债怎么讨回来?
说实话,我最近刷到一个视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画面里是个农村大叔,蹲在人家门槛上抽烟,旁边站着个一脸疲惫的中年男人——那是他堂哥,五年前借了三万块,说好两年内还清,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逢...
说实话,现在这年头,最怕的不是没钱,而是钱借出去了,人情没了,钱也没了,尤其在咱们滕州这种熟人社会里,张嘴借钱、抹不开面子的情况太多了,今天我就想跟大家聊个实实在在的事儿——你有没有遇到过那种“后洪老赖”式的人?借你钱时好话说尽,还钱时人间蒸发?更扎心的是,你想告他,翻遍手机就剩一堆微信聊天记录,法院到底认不认?
别急,我来告诉你:微信聊天,完全可以成为打赢官司的关键证据!但前提是你得会留、会存、会用。

很多人觉得:“我都跟他聊了一百多条,他说下个月一定还,还有转账记录,这还不算证据?”
错!大错特错。
法院要的不是“你觉得”,而是“能不能证明”。
这些细节,差之毫厘,结果可能谬以千里。
我就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和对方是老乡,在微信上说“借两万应急,月底就还”,还发了个转账,结果到期不还,起诉到法院,一审败诉了,为什么?因为对方一口咬定那是“合伙分红”,而原告没保存原始聊天记录,只截图了几句,又没法证明微信号实名信息。
幸好我们后来调取了微信后台实名认证记录,又申请了电子数据公证,才把证据链补全,二审翻盘。
所以记住一句话:聊天记录不是“有了就行”,而是“怎么留才有效”。
2023年,滕州后洪村的老李借给邻居老王3万元,说是孩子上学急用,两人没打借条,就微信上说了几句,老李通过微信转账过去,备注写了“借款”。
一开始老王还挺客气,说“过两个月一定还”,可两个月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老李气不过,找到我咨询。
我们第一步就让他做了三件事:
开庭那天,老王还想狡辩说是“赠予”,法官当场问他:“既然是赠予,为什么人家催你还钱你不反驳?为什么聊天里你自己说‘等发了工资就还’?”
一句句聊天记录放出来,语音也播放了,铁证如山,最后法院判决:偿还本金+利息,逾期进入强制执行。
更爽的是,执行局查他银行账户发现有一笔拆迁补偿款,直接划扣,三天到账。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不是老赖不怕法律,而是以前他们知道你拿他没办法,但现在,一部手机,也能变成“讨债利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重点来了——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只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就能作为定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还特别指出: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也就是说:你去公证处做个微信聊天记录保全,法院原则上就得认!除非对方能拿出更强的反证。
最后我想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在中国人情社会里,开口要借条,好像显得生分,但你要明白:真正的友情,经得起一张纸的考验;真正靠谱的人,也不会因为你让写借条就翻脸。
下次有人找你借钱,请务必做到这五步:
法律从来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沉默一天,老赖就多逍遥一天,你早一步行动,就多一分拿回血汗钱的希望。
别让善良,成了别人践踏的台阶,该硬气时,就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你在滕州也好, anywhere 也罢,只要证据在手,就不怕老赖横行。
我是律师,也是你身边那个总劝你“留个心眼”的人。
愿天下无“赖”,更愿你我,不必再为一份信任,付出沉重代价。
说实话,现在这年头,最怕的不是没钱,而是钱借出去了,人情没了,钱也没了,尤其在咱们滕州这种熟人社会里,张嘴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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