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必须请律师吗?万一遇到医疗事故,该如何应对?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很多人关心的话题:医疗官司必须请律师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背后藏着不少门道,想象一下,你或者家人因为医疗事故受了伤害,心里又急又气,这时候是该自己硬着头皮上法庭...
医疗事故调解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申请调解、提交相关材料、确定调解参与人员、进行调解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
医疗事故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常见方式。其进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调解。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患双方中的一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达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意愿。
接着要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患者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据,以及医患双方的身份证明等。
在确定调解参与人员方面,一般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人员、医患双方代表。有时可能还会邀请医学专家等专业人士参与,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然后进入调解协商环节。调解人员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协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双方可以就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数额等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
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会形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赔偿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
然而,如果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不成,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向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在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医患双方也应当保持理性和冷静,积极配合调解工作的进行,以促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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