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换法人,真能金蝉脱壳?律师,小心人财两空!
“公司社保压力大,要是换个法人代表,是不是就能把之前欠的社保一笔勾销了?”甚至有人觉得,只要把法人一换,自己就能“全身而退”,债务、社保、税务统统“甩锅”给接盘侠。 别天真了! 换个法人,或许能换...
朋友开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结果到期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最后干脆玩失踪,你气得牙痒痒,想追债又怕撕破脸,更怕走法律程序耗时耗力,这时候,有人给你出主意:“要不找个‘老赖’去顶包,让他出面催收,吓唬吓唬他?”听起来好像“快准狠”,但兄弟,这招真不能用——轻则违法,重则坐牢!
咱们今天就来掰扯清楚:为什么“找人顶包讨债”看似解气,实则是一条通往深渊的捷径。

所谓“找老赖顶包”,其实是个黑话,表面上是请个“狠角色”帮你去要钱,比如让一个有“江湖名声”的人出面威胁、骚扰甚至恐吓欠款人,逼他还款,有些人还美其名曰“民间催收”“私力救济”。
可问题是,这种“私力救济”一旦越过边界,就成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你以为你在维权,实际上你已经从受害者变成了共犯。
我见过太多案子:债权人本是无辜一方,结果因为找了“社会人”帮忙,反被对方反咬一口,报警后自己也被立案调查,最后钱没要回来,反倒进了看守所,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老张借给亲戚老李15万,说好半年还,结果三年都没动静,老张实在扛不住,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能办事”的阿强,阿强带着两个人,天天蹲在老李家门口骂,还在小区贴大字报,写“老李欠钱不还,全家不得安宁”,甚至还半夜打电话播放哀乐。
老李精神崩溃,直接报了警,警方一查,发现阿强团伙长期从事非法催收,不仅威胁恐吓,还有录音证据证明他们索要“辛苦费”两万元,阿强被判寻衅滋事罪,而老张因为“指使他人实施非法催收”,也被认定为共犯,虽然情节较轻,但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老张当时哭着跟我说:“我只是想把钱要回来啊……”可法律不会因为你“初衷善良”就网开一面,你雇佣了违法行为,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这意味着,你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纳入失信名单等方式维权。
法律给了你足够的武器,何必去捡地上的刀?
朋友们,借钱不还确实让人窝火,但愤怒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真正的维权,不是比谁嗓门大、谁背后“有人”,而是比谁更懂规则、更能坚持用法律保护自己。
记住这几点:
你要的不是一时痛快,而是一笔一笔拿回属于你的钱,而这条路,只能靠法律,不能靠“江湖”。
别让讨债变成犯罪,别让正义染上污点。
守住底线的人,才真正赢得了尊严。
—— 一位不愿看到客户进看守所的执业律师
借钱不还找老赖顶包?小心人财两空,法律红线别乱踩!,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开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结果到期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最后干脆玩失踪,你气得牙痒痒,想追债又怕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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