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撤诉有时间限制吗?撤诉后还能反悔吗?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我们来聊聊一个在离婚纠纷中经常被问到的问题:仲裁离婚后多久能撤诉?撤诉了还能反悔吗?我得澄清一下,这里说的“仲裁离婚”可能有点小误解,离婚通常是通过法院诉讼...
离婚诉讼撤诉需在法院宣判前,由原告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准许撤诉。
在中,撤诉是原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申请撤诉的主体必须是原告。因为诉讼是原告提起的,只有原告才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诉讼。一般情况下,原告本人申请撤诉,如果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要在法院宣判前提出。一旦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就不能再申请撤诉了。这是因为判决意味着诉讼程序已经有了结果,此时诉讼状态已经确定,不能随意撤销。
申请撤诉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申请撤诉的,原告应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明确表达撤诉的意愿和理由。口头申请撤诉的,需要在法庭上向审判人员说明撤诉的想法,由法庭记录在案。
法院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撤诉是否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是否规避法律等。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如果不符合规定,会裁定不准许撤诉,诉讼将继续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后,原告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原告在决定撤诉时要谨慎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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