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的房子产权人是否能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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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居住权的房子,产权人可以买卖过户,但居住权不受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房屋产权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就包含了买卖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虽然房子上设有居住权,但这并不限制产权人将房屋进行买卖过户。因为居住权是独立于房屋所有权存在的一种权利,居住权设立后,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人依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等方式所确定的内容,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对于购房者而言,在购买设有居住权的房屋时,需要充分了解居住权的相关情况,如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人的身份等。因为居住权的存在可能会对购房者实际使用房屋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居住权期限较长,购房者在居住权期限内无法让居住权人搬离该房屋。

对于产权人来说,在出售房屋时,有义务如实告知购房者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情况。如果故意隐瞒这一事实,可能会构成欺诈,购房者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产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有居住权的房子产权人能买卖过户,但买卖过户不能对抗合法设立的居住权。各方在涉及相关交易时,都应充分了解居住权的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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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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