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一、夫妻离婚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夫妻离婚办理房产过户,分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

-签订后,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若已在民政局备案,可不做公证。

-准备好、、、析产公证(无则不提供)等材料,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接着到房管局办理免征申请。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2.诉讼离婚:

-凭借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无需办理析产公证。

-携带相关材料,包括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直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后续流程与协议离婚类似,即申请免征契税、办理析产登记并缴费,最终领取新证。

办理时要注意房产是否存在抵押等限制情况,按要求完成各环节,确保过户顺利。

二、夫妻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手续办理流程不同:

1.协议离婚:

-申请:夫妻双方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和相关证据。

-审理: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等环节。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如遇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律师

三、夫妻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1.若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可选择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男方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起诉状、、身份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证据可以是双方的证明、的报警记录、对方或与他人的证据等。

3.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第一次,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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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怎样把房子过户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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