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普法百科1小时前1

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津贴是否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之列的争议,其实质性问题在于这笔资金能否被视作替代工资的生育基金福利,而其产生及构成依据正是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依循现行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之工资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若不足以分割,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基于生育基金性质以及法律条款的严格规定,生育津贴无疑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装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针对房产权属划分的问题,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三个主要层面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若购房行为发生于双方正式缔结伴侣关系之前,且购置房产的资金完全来源于某一方自行筹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中的明确条款规定,这部分自行筹措资金所购入之房地产,享有明显的个人所有权特征,即归属当事人的单独个人财产范畴;若在此期间,一方自行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因为某些特殊缘由选择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两个人共有的名下,那这便被视为对另一方的无偿赠送,在这个特定情境之下,该房屋将会被归类为夫妇双方共享的财产主体。

(二)在实际生活场景中,房屋购置可能会受到父母方面的力量推动,因此,这里需要具体区分两种情形来谈论:一是仅由某一方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产,若此房产的所有权确实记载在出资方子女的独立人名下,我们应当认为这是父母对于自己孩子单方面的赠予行为,相应的,该房产应该被认定为爱人一方的私人个人资产。如果在确定所有权时,夫妇二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利,那么房产无疑成为夫妇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

(三)如果是在夫妇尚未建立婚姻关系前,购子的合同已经签署完毕,同时在建立婚姻关系后,共有财产用以偿还,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假如房产所有权的注册名称仍然属于最初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即便房屋存在婚后共有财产用于还款的行为,在无法达成协议的前提下,通常会认定该房产属于所有权登记之人,同时双方共同付出的资金可以由其中一方对于另一方作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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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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