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可以买卖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可以买卖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房子能否买卖需分情况判断。 若去世一方有遗嘱,且遗嘱明确房子的归属,需按遗嘱执行。若遗嘱指定由在世一方继承全部产权,在世一方完成继承...
一、一方去世由谁继承
说到配偶离世以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嘛,这里头有个很重要的点就是:死亡那一位的财产里包含的那一半夫妻共有财产呢,是直接可以给到另一半,也就是还活着的那位配偶手里的。
然后剩下那些财产,比如说死者个人名下的东西啊,或者是剩下的那一半夫妻共有财产啊,这些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去分配咯。
这个顺序可别小看哦,它可是关乎到谁能拿到最多的遗产呢!
首先,我们要说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包括了配偶、孩子还有父母。
如果说第一顺位继承人里面的孩子比父母走得早,而且又没留下什么后代的话,那父母的就会自动转交给孩子的直系晚辈亲戚啦。
当然啦,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都不在了或者都选择不继承的话,那就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上场了,他们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所以说,一旦配偶走了,他/她的那一半夫妻共有财产就直接给了还活着的那位配偶,而剩下的一半和个人财产部分就要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个顺序去分配了。
具体怎么分呢.这就得看继承人的人数和他们之间的关系了,一般来说都是平均分配的。
不过要是继承人里面有人特别困难,或者身体不好不能工作,或者在死者生前对他/她照顾得特别好的话,那就可以适当照顾一下,给他/她多分一些遗产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法定继承财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均分原则,即在同一继承顺序中,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权益;
2.对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以及主要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适当给予更多遗产;
3.对于依赖被继承人且缺乏劳动力及生活来源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一、一方去世由谁继承 说到配偶离世以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嘛,这里头有个很重要的点就是:死亡那一位的财产里包含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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