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可赔偿的项目有什么

普法百科9小时前1

一、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可赔偿的项目有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可获赔偿的项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被人生活费:计入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0.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道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具体赔偿标准和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比如一方行驶,另一方违规变道,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若事故涉及多方主体,如存在租赁、借用等情形,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确定赔偿责任时,通常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重要依据,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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