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首要条件就是感情破裂了,在分居两年后,一般可以认为是没有感情了,在分居两年后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的不要紧,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处理的,拿出分居的证据一般都可以。 网友询问: 两人分居快8年了,想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梅兰律师解答: 1、多年分居一方还是不愿离婚,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2、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有双方同意就可以的协议离婚,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 实践中法院判断男女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还需要判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 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 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3、分居期间不得累加,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但因暂时和好而恢复共同生活的,不能将前后几次的分居期间相加,而应从起诉离婚前的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的满2年以上。 证明在起诉以前婚姻当事人已连续地分居2年的举证责任由原告方承担。提供证据的准则是可能性占优势即可。 李梅兰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梅兰律师简介 李梅兰京师律所执业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专注于婚姻家庭专业领域、二手房买卖纠纷、以及合同纠纷的研究,在前述专业领域内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处理事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