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严重违法,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行为的部门或者个人,也可以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