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秦律师 作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但是很多时候当事人对认定的结果是不服的,那么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吗?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确定,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 实际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起证据作用,其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