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能不能签?这个话题我们一直反复地跟大家强调过很多次,空白的协议建议大家不要签,因为一旦签署了空白的补偿协议,协议上的内容就不再由你掌控。   空白之处,拆迁方可以任意地填写信息,那么可能就会填写跟他们口头承诺不一致的内容,甚至是相差较大的信息。那么当你发现补偿权利跟之前许诺的不一致,这时对你很不利的情况发生时,再想维权,由于你已经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了,那么维权的难度就会大幅的增加。   空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通俗来讲,被拆迁人(被拆迁户)只是签字、按手印,没有在协议上填写“安置补偿条件”等具体内容,这叫空白协议。签协议以后两手空空,这种情况不叫空白协议,属于没有拿到协议原件的情况。但是签的也可能是空白协议。   在实践中,拆迁方有时会作出吸引人的口头承诺,诱导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被拆迁人信以为真,签上了名字。楹庭拆迁团认为拆迁方拿走协议后,填上与口头承诺大相径庭的内容,补偿款数额也相应减少,这时被拆迁方才恍然大悟。   如果手中没有协议,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因此,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签约程序必须规范,对于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订空白拆迁协议,让你先签字然后收走协议让领导审批一类的情形,应当果断拒绝。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此时如果想维权,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或者要撤销空白协议,会变得比较困难。所以,被拆迁人不要轻易签订空白协议。如果一定要签空白协议,也要将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进行拍照、录音或者录像,并留存好证据。   如果您面临征地拆迁,一定要保持清醒,无论如何都要以协议内容为准。如果可以口头承诺,那么就要求写在拆迁补偿协议里,否则坚决不能签字。因为口头承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协议无效可撤销的情况,有这五种情形!   1、非产权人代替签字的补偿协议   2、由其他人代签的,也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3、签订协议后,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   4、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协议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   以上就是关于征收补偿协议的一些可撤销的情况。总之,签了字之后,如果再想撤销的话,是一项非常复杂而且风险非常高的一种行为。   在空白的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是违法的。千万不要签字按手印,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在协议上如何“填空”。而且事后很难证明你当初签的是空白协议。协议上填的是什么内容,将来就按照什么内容安置补偿。其次,一旦你签字按手印,就表示认可了这个协议,将来到法院很难立案。   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签约程序必须规范,对于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订空白拆迁协议,让你先签字然后收走协议让上级审批一类的情形,应当果断拒绝。   如果您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