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罪犯在犯罪的时候还不满18岁,如果不满18岁进行犯罪的时候是会从轻处罚的,但是有很多的人在犯罪之后还会继续作案,那么这个时候是否构成累犯? 网友咨询: 构成累犯有年龄要求吗,如何认定? 四川道略律师事务所夏德敏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成立累犯。这说明,累犯必须是前后两次犯罪都已满18周岁的人,而不包括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因此,以下两种情形都不成立累犯: (1)行为人前后两次犯罪都不满18周岁的; (2)行为人第一次犯罪时未满18周岁,第二次犯罪时已满18周岁的。 换言之,行为人的前后两罪中,只要犯其中一罪时不满18周岁的,就不成立累犯。 是否构成累犯,一般需要符合罪质(即前后罪均须为故意犯罪)、刑度(即前后罪均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间条件(即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三个方面的要求。同时,为体现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保护,即使符合构成累犯所要求的罪质、刑度和时间条件,如果前罪系不满十八周岁时实施的,也不能认定为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