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段相互了解和双向选择的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