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这句老俗语,很多人都不以为然,但绝对是真理,北京有位女子就验证了这个老俗语的正确性! 在北京,有一名女子在超市购物后自助结账时,多次故意漏扫商品,她买了两盒牛排,却故意只扫一盒,累计偷逃购买金额共200余元。 令这名女子意想不到的是,就是因为这区区的200多元,她竟然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不仅这位女子,即使是很多人都对她的遭遇感觉特别的疑惑,那就是,才偷逃了200多元钱,就要被刑拘吗? 她的行为危害性,有这么严重吗? 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很容易混淆的问题: 200元,确实还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最低数额标准。 但是,这位女子问题的严重性就在于,她的这个漏扫码的次数达到了“5次”以上。 也就是说,该女子共有5次漏扫码的行为,实际上也就是她先后实施了5次的盗窃行为。 在具体的法律执行实践中,凡是实施多次盗窃的,无需看金额大小的,即使是每次偷窃一毛,总共才偷了五毛,也依然会构成盗窃罪! 这也就是很多人都搞不明白的地方! 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最新的司法解释将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认定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也就是说,即使是某个人在短时间内分三次偷走了三袋干脆面,虽然只有区区的几块钱,也依然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是要被以盗窃罪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