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方面出现问题 百姓的切身利益谁来维护? 协作机制(五华全省首创监督协作机制) 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 乱作为谁来监督? 如何织密关进权力的制度之笼? 3月30日,五华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在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监督机制》)正式施行,“四剑合璧”创新一套联合监督机制,紧盯权力难“任性”,此举在全省属首创。 根据《监督机制》规定 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收到的涉法涉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经研判符合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案件、虚假诉讼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案件,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处理。 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移送区纪委监委办理。 《监督机制》明确 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在档案调阅、信息共享等领域积极协作。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就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监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存在分歧的,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进行请示汇报。 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相互反馈问题、开展业务研讨,提出改进建议。 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监督协作工作情况。 “这是一个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五华纪监机关、政法委、法检的务实担当精神。”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纪委监委负责纪检监督、政法委负责执法监督、检察院负责检察监督、法院负责内部监督,各单位各司其职,但监督形不成合力,多头监督增加了监督成本,难以发挥最大监督效能。现在出台的《监督机制》,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效延伸,重在打通纪检监督、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监督三大监督渠道,提升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监督质效。《监督机制》的实行,能摒弃各部门各自为战,在配合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监督工作面广量大,单靠检察机关孤军奋战是不够的,只有开启全区一盘棋的大视野,整合各方力量,握紧拳头,打出章法,才能真正发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维护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责编:黄璐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 本文来自【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