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于犯罪的人们来说如果想要减轻处罚,是可以以坦白自己的罪行或者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的方式立功的,但是要认定是否属于立功,要把握立功的几个方面内容,并不是所以的检举都是属于立功的表现。那么立功要把握哪几个要件?立功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接下来华律邀请盈信刑辩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不认定是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立功的认定司法解释(立功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2、立功的检举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 3、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 所以总的来说,想认定为立功,就是犯罪本人实施的立功+指明具体犯罪事实+查证属实。 当然了,认定立功也有限制的情形,也就是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立功: 1、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譬如上面讲到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不认定是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2、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 3、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 而说到犯罪行为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是否构成立功,就要分情况来讲了: 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是否构成立功,要看检举犯罪是否符合立功的法律条件。犯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可以认定为立功。 但是,如果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只是涉及自身的犯罪且未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不能算立功,而应当算自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如果您有"刑事辩护"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和盈信刑辩律师团队律师一对一在线交流。也可关注华律网官方账号,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