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着中国最高的房价以及比较高的离婚率。这就造成了离婚案件中,房产成为分割的重要争议焦点。 那么离婚中房产应当如何分割呢?刘律师简单的举一些在案件中常见的情况,与大家分享。 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房产父母出资) 一、父母婚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但是有贷款。这种情况下,一般性认为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婚前财产,只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补偿给对方。 二、父母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无论是否有贷款,都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协议约定除外。 民法典对于此情况的规定其实是和已经废止的婚姻法是相冲突的,在婚姻法时代认为父母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就是属于出资方子女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的规定恰恰截然相反。 对于第二种情况,虽然认定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院在分割时也会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以及对于房屋贡献的大小,适当的进行偏向性的分割。 第三种情况,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一般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或者是婚前加名,或者婚后加名。 这里刘律还要补充一点,如果说在离婚时房产有贷款的话,那么只要一方提出来不分割该房产,那么法院就会将该房产不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因为该房产涉及到银行的利益,无法在婚姻案件中处理。需要另行起诉。 关注刘律师每天一个没有用的法律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