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红线;监管;基本农田 导读: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监管冲击耕地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近年,为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决策部署,但就三调结果以及督察执法情况来看,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仍在频发。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通知》指出必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相关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结合上述要求及上海数慧业务理解和项目实践经验,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解读如何从“耕地管控”入手深化用途管制。 ● 结合各地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的实际情况,《通知》明确了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四个“严禁”,提出了涉及一般耕地的七类“不得”或“严控”,为耕地保护指出更加明确的管控方向和底线。 各地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地域性、个性化需求,逐步形成可操作、易落实、便核查的正负面清单,明确特定功能区允许进入、限制、禁止的人类活动行为,从源头把控耕地用途管制。 ● 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各级政府需要根据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理清耕地的减少去向和增减来源,掌握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手段、地块信息以及图斑空间位置分布情况。 ● 把握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 对不同的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分类管理,坚决避免出现“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 监测各类违法行为的违法面积,图斑数以及空间分布范围,将违法图斑及时反馈到责任部门,进行实时预警。相应负责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对于违法违规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行为,进行进一步核查判断,稳妥审慎处理。 本次《通知》的印发扩展了建设占用耕地的“用途管制”,即在原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基础上,把“用途管制”从建设占用耕地扩展到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等非粮化的,都要进行管制。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不仅仅是耕地的用途管制,而是全要素全类型的用途管制,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是一个延续性的过程。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持续关注“DIST上海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