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侵害他人名誉权导致的后果为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生活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表现为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以上信息。随着互联网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名誉权网络侵权事件频繁发生,与此相伴随的是民事主体的隐私权同时被侵害。 一、如何区分别人是侵害了我的名誉权还是隐私权? 经常有人问我:有人在公开场合骂我,我的什么权益被侵害了?有人在网络上攻击我,我的什么权益被侵害了?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我首先会反问回去:别人骂你的话的内容是什么?别人是用什么话攻击你的?了解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判断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对民事主体的侮辱和/或诽谤。 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侵害) 所谓侮辱,是指行为人以言行侮弄羞辱别人,使对方名誉受到损害。具体的表现形式如:以污秽、恶毒的言语对他人进行辱骂,以文字、视听资料等侮辱、贬损他人等。侮辱他人必须是公然进行,包括公开的场合,比如办公场所、演讲大厅等;也包括公共的网络平台,比如小红书、大众点评、美团、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如果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强力逼迫他人做难堪动作等。 所谓诽谤,是指无中生有,以不真实的言辞说别人坏话、败坏别人的名誉。与侮辱不同的是,侮辱不是捏造事实,诽谤是捏造关于他人的不实言论、事实等;侮辱是公然进行,诽谤可以是公然也可以向第三者散布。日常生活中诽谤的具体例子如:男女朋友分手,一方坚决不同意,于是捏造事实,散布另一方与单位领导之间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谣言;明明别人怀的是自己丈夫的孩子,却散布谣言书说别人怀的是第三者的孩子。犹如此类的言论,会直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无论是侮辱和/或诽谤,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因此,判断自己的名誉权是否被侵害了,首先判断是否被他人侮辱和/或诽谤。如果受到他人的侮辱和/或诽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名誉权侵权事例中,常常伴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的行为。比如,为了捏造他人出轨的事实,擅自拍摄、公开他人的住宅、行踪等;店家为了回击顾客对其的差评,擅自将顾客在其店内消费、活动的监控视频发布到网上,并借此发布侮辱、诽谤言论等。如果自己的这两种人格权同时被侵害,可以就两种人格权向侵权人发起维权措施。 二、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侵害,我应该怎么办? 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侵害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多,而且大多数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比如因邻里、同事、同学等之间的矛盾引起的侵权纠纷。即使是小事,有时也会发展成大事。如果遭受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侵害的事实,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如果确实是很小的事情,能够与侵权者协商解决的,首选方案最好是协商解决。双方之间要是发展到剑拔弩张、怒目相对、无法协商的地步,此时也可以尝试请第三方,比如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德高望重的老人、长辈等调解解决。 第二,如果第一种方法仍旧解决不了,并且纠纷越来越大,被侵权方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等的,可以委托律师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送,能起到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律师函包含阐释侵权方此行为的性质以及将可能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内容,略微有法律意识的人看过律师函后很大可能会反思自己的行为,从而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化解纠纷。 第三,如果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权对象是不特定的主体,比如不特定的网络用户,此时可采取的应对方式是可以委托律师发表律师声明。律师声明是为了呼吁不特定侵权方不要随意发布不实言论,声明的主要目的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潜在以及正在侵权的人发出警告,告知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言论。以律师名义发表声明,更加严肃,威慑程度更大,效果会更好。 第四,以上的方法都采取之后仍旧不能制止侵权行为,只能采取诉讼等司法程序维权了。不过,如果在事件发生之初就能预示到最终必将走向诉讼程序,则一定要首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最主要的是收集和公证证据。大量的网络侵权案件,由于侵权方在警觉到被侵权方可能启动法律程序的时候,会提前删除相关网络侵权记录,这就会对被侵权方取证造成阻碍。因此,在网络侵权案件中,侵权方提前做好证据保全是非常必要也是关键的。 个人名誉和隐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是个人人格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以被他人随意践踏。如果自己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受到侵害,绝对不要一味忍受或者是暴力反击,一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