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让法律充满乐趣!法乐乐作为路漫律所的公益普法平台,立足于全民普法,用风趣幽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启全新的法律传播模式。在这里将不仅仅体会有温度的法律,有趣的故事,还有好玩的分享,有意义的知识传播。法乐乐与你一起轻松涨知识,快乐学法律! 不同意调岗可以赔偿吗(因不满意公司调岗安排而被辞退) 因不同意公司岗位的新安排, 最终被公司辞退。 是什么样的理由, 让员工坚决要求在原岗位工作, 公司又为什么拒绝员工的要求呢? 事情是这样的 王某在2020年1月1日后,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际上,王某在2001年就已经入职公司,并承担公司司机的工作,驾驶公司的商务车。 受疫情的影响,公司发展受挫,不得不在2020年的2月发放通知:“公司应缩减支出,严格把控各项开支,变卖部分快要报废的办公车辆。”在此通知下,王某工作所驾驶车辆由于驾驶年限最长、车况也不好,最终被公司变卖。 在此情况下,公司与王某进行了协商,公司表示,因为其他商务车已经配有司机,没有其他车辆继续供王某驾驶,而王某原本工作性质属于“后勤”,且考虑到王某的年龄和工作能力,便提出将其调到“保安”岗位,并保证在新岗位上,所享有的薪资待遇不会低于原岗位,对其实行标准工时制。王某拒绝了公司的安排,坚持要求公司仍为自己安排司机的工作。 双方在协商两月仍未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公司向王某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履行了正当的程序,向王某支付了经济补偿约8万元。王某认为公司开除自己的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在经过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加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8万余元。 法院审理 本案中,王某在现有车辆、驾驶员配备情况已无余地的情形下,坚持要求公司为其提供驾驶岗位,不具有合理性。公司给出的变更方案虽非尽善尽美,但综合考量疫情的特殊情况、当时可供调整的其余岗位、其余调整行为的成本负担和公司给王某在保安岗位上的特殊照顾,这已经是公司在当时的客观情形下所能做到的最大、最优选择。王某若希望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应当作出必要的容忍,而非苛求公司将其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王某不同意调岗,公司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故公司解除与王某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王某不服,继续上诉,上诉法院最终驳回,维持原判。 乐乐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若劳动合同履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经过双方协商也没法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本案中,王某工作所使用的车辆已经被变卖,公司与其协商也一直没有成果,而公司最终也向王某支付了补偿金。因此,公司解除与王某劳动合同的行为具有合法性。 同时,公司的行为也具有合理性。根据双方的协商内容,公司提出的解决办法来看,公司并不是有意让王某调职,而是由于公司的状况已经没有同样的岗位,王某提出的要求公司的确无法满足。并且公司也保证了调职后的薪资待遇不会与之前有所差别。已经最大限度的为王某提供了最优的解决方案。 双方协商应互相体谅,以达到合作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