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号文件。现将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有三类土地:四类、五类、六类: 四区:三埠街、长沙街、水口镇。 补偿:耕地:5.92万/亩;花园;4600元/亩;林地:2.12万元/亩;水产养殖水面;6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区:赤坎镇、苍城镇。 补偿:耕地:5.04万/亩;花园;3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水产养殖水面;5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区包括月山镇、沙塘镇、汤口镇、白鹤镇、龙胜镇、仙岗镇、马岗镇、金鸡镇、大沙镇、赤水镇。 补偿:耕地:4.66万/亩;花园;3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水产养殖水面;4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 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这个标准是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立法精神,对农民征收土地补偿费是可取的,这样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获得较高的补偿。 如果还是不懂标准,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