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作为两种用工关系,在实际用工过程中经常容易被混淆,这两种用工关系存在那些区别呢?我们今天主要来探讨一下: 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具有隶属关系。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区别与联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