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金额,1。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的确定:以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年统计报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薪酬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地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附着物所有权人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和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安置人员同意,支付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使用全部集体补偿费用的收益分配方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途径 1.补偿标准争议 首先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赔偿费用分配纠纷(性质为民事纠纷) 当事人是村委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行政纠纷) 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