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由于城市规划的历史原因,城市中存在着大量的城中村。不管是一线大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有城中村,很多城市都履行。那么如何补偿城中村改造中的院落空间呢?下面,五六懂法网拆迁律师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城中村改造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规定堆场对应的土地也需要补偿。但是带院子的房子拆迁真的没有补偿吗? 法律规定,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面积内的土地使用权,在估价时点由熟悉情况的双方当事人以公平的方式自愿交易,但不考虑出租房屋、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补偿。如果对有院子的房子和没有院子的房子一视同仁,是不符合公平原则的。因此,对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时,应根据评估中业主对院落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2012)合字第16号还提到:“在土地公有制之前,私人土地是通过购买房屋使用的。如果该土地自成为国有以来一直持续使用,也应在未进行所有权登记的情况下,确定当前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当事人依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庭院、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征收补偿。” 因此,根据上诉法,房屋拆迁中的庭院、空地应当有补偿,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依法登记,然后进行合理补偿。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城中村改造中庭院空间如何补偿”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中村改造中的院落空间要进行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可以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到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