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起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需由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来确定案件的判决结果。刑事判决书内容为公诉机关起诉的内容,被告人、辩护人辩护的内容,人民法院依法查明的部分,最后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定罪量刑的具体判决内容。刑事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一审刑事判决书需要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名称。

 

刑事作出后是否公开宣判,都给哪些人送达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判决的宣告,一律公开进行宣判。如果是开庭结束后当庭作出并宣告判决的,必须在宣告以后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审理结束定期宣告判决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判决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对于案件中有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能不能送给被告人的近亲属呢?如果被告人在押的案件,被告人家属想要看到刑事判决书可以吗?一般刑事案件是可以给当事人家属送达的,司法实践当中很少有被告人近亲属拿到判决书的。司法解释规定只有被告人死亡的案件才应当给当事人家属提供刑事判决书。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规定:刑事案件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申请领取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提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三条:“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申请领取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提供。

  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被告人系外国人,且在境内有居住地的,应当送达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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