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是上帝”之说柳涤不同意。平等与尊重是交易前提,互惠互利相互感谢是对等原则 “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的原起、演变、释义等汉语范畴以外,或称在我国使用之前的诸多解释或现象,不在本小文探讨之列。 但其“顾客就是上帝”之意,出现于改开之始,柳涤即认为其偏颇不妥。 甲方和乙方谁是客户(互惠互利相互感谢才是交易的对等原则) 但其用于当时,其客观存在自有其道路。国营冷脸改成市场微笑、物质供应匮乏变成市场竞争调节、铁饭碗职工变身求生计店员、一家独卖变成卖多买少等等的改变,岂能不让人心生营销危机之感?岂能不竞相吸引顾客获得收益? 矫正必然过往,这一曲折发展的哲学法则,也是贯穿经济社会始终的。 强调“上帝”这一西方文化中的宗教词语或称为角色,大致意思不讲自明。但其“顾客就是上帝”理念,硬核地诋毁了买卖双方交易本身及其交易人人格的平等互尊。 交易标的额只有一个,对于甲乙双方也都是这一个。不平等不可能。一个收取等值的商品或服务,一个收取等值的货币。互尊互重互相方便,才是公理。出钱者尊大,收钱者卑微,岂能让人信服? 诚然,各行各业、甲方乙方,在营销等社会活动中,大度宽容地应对对方的过激言行、不良举止,确是优良职业操守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具体体现。但遵守平等公平、施行合法规范、敬畏道德伦理,更是盈亏厚薄、脸面有无等利益之争的前提要务。 回望当年之“顾客就是上帝”,其积极进步之意义也算深远。但推敲起来,似应定位为流行语。而使其升华成警言名句、定则公理等经典一族,定为不妥。 现今提及老话,对于当下通缩通胀的经济状况及新时代的全球现状,不知是否有意义。柳涤也是随性而起意,信笔写来,随是凝神,但网友咋看,权且请以“上帝”之心,宽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