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了孩子多久见一次面才合适?
离婚,对曾经相爱的两个人来说,是一段关系的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在生活中就会彻底销声匿迹,尤其是当有孩子牵绊的时候,离婚后到底多久见一次面才合适呢?这恐怕是很多离异夫妻都会琢磨的问题。 说到底,这...
对于感情已经破裂,已无法挽救的婚姻,确实想离婚的,建议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一个理性的考量。如果其中一方的经济条件,生活和学习环境等确实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其实可以协商,但是给另外一方充分的探视权。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没办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中来解决,法院会结合一系列的情况来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定。
1、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
(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1、哺乳期内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有关规定。
3、八周岁但未成年的孩子
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
5、父母服刑的孩子
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6、有继父母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7、收养的孩子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继子女的一方也有必须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8、有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对于婚姻有了孩子的存在就不仅仅是俩个人的事,孩子不仅是两个人婚姻中的结晶也是
国家的未来,以上便是公平法务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离婚后为了孩子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公平法务的律师。
一、离婚后为了孩子怎么办 对于感情已经破裂,已无法挽救的婚姻,确实想离婚的,建议夫妻双方,对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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