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有哪些

一、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女方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为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可能判给男方。

2. 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女方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男方积极履行抚养责任且希望获得抚养权,这种情况下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女方生活。像女方因违法犯罪被监禁等特殊情况。

4. 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即使孩子不满两周岁,若双方达成一致且符合孩子利益,法院也会支持。

5.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

6. 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例如孩子一直由男方照顾、,已适应现有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7. 男方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

8.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表示愿意随男方生活,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二、子女满18周岁还要支付吗

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周岁,父母无需再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至子女18周岁为止。因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生活。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若子女虽已年满18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继续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所以,子女满18周岁后,是否继续支付抚养费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子女的具体情况判断。若父母与子女就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三、子女十八岁以后还有抚养义务吗

一般情况下,子女十八岁以后父母不再有抚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助和保护的义务。通常,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即属于成年人。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若子女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向子女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此外,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法律上会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总之,判断子女十八岁后父母有无抚养义务,要结合子女具体情况依据法律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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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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